各系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号)和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新生档案的管理,现将我校2024级学生档案移交整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档案接收移交工作
1.请各新生班辅导员、班主任认真负责做好本班学生自带档案的接收、登记和保管工作;
2.目前已邮寄至学生处的新生档案已整理好,请新生辅导员对照《2024级新生档案接收登记表》,找到班级学生对应的档案编号,做好登记,档案整理时按对应编号(编号并不是连续的,不能改动),找到学生档案并办理档案领取手续;
3.对未能及时邮寄到我校,开学时又未携带档案的学生,请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在新生报到后及时敦促其与原毕业学校联系,尽快将本人档案邮寄至我校。
二、档案整理时间
1.整理领取档案时间和地点:
11月6日下午14:00-17:00
11月7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在:学林路校区后勤楼509会议室。注意两个校区的档案领取都在这个地点。
2.档案移交时间:11月30日前,地点在图书馆405档案室。
三、档案整理要求
(一)档案材料核对登记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高中学籍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
(6)口试记录卡;
(7)诚信承诺书;
2.外省学生的档案材料以所交档案为准。
(二)移交新生档案
(1)新生纸质档案整理完毕,认真核对后,请各新生辅导员、班主任按班级和学号顺序整理好,用铅笔在档案袋的右上角写上学号,清点无误后与《合肥幼专2024级新生入学档案移交情况明细表》(附件一),《合肥幼专2024年新生档案移交清单及签收回执》(附件二)一并送至档案室。
(2)新生学生信息卡(学籍卡)材料按班级整理好,清点无误后与《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三)一并送至档案室。
四、工作要求
1.请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及时督促,指导新生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做好2024级学生档案的整理及移交等工作。
2.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务必亲自参与档案整理的全过程,确保准确无误、规范完整。根据档案管理保密性原则,本班级学生不能参加本班级的整理档案工作。
3.各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档案整理过程中务必做到认真查验、一一核实,确保档案材料不错装、漏装、损坏或遗失。
学生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