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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作者:    浏览量:

关于做好2024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按照合肥市瑶海区人武部军训工作统一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新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现将《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方案》公布如下,请各系部、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10月10日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军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增强组织纪律性,锻炼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2日—10月25日

四、军训地点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林路校区、梅冲湖校区

五、组织机构

本次军训由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成立军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军训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组 长:洪家友 余桂东 张纯武

副组长:袁萍 吴兆能 张海涛 胡杰 汪益宾

成员: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2024级新生班辅导员(班主任),瑶海区人武部军训工作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训练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

1、综合组

牵头部门:学生处

职责:学生处负责对接瑶海区人武部,制定军训工作方案、拟定军训计划、发放军训服装、安排军训值班等,统筹协调学生军训工作。

2、训练组

牵头人:军训教官、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

职责:军训教官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系部参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了解学生参训情况;参与军训值班巡查工作。

3、宣传组

牵头部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

负责学生军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志愿者安排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总务(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公共教学部

职责:总务(保卫)处负责提供军训教官食宿保障,学生训练期间的安全保障、医疗保障(校医全程跟训)等工作。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军训期间的技术设备保障工作。公共教学部负责军训期间体育场馆的场地保障工作。

5、信息联络组

牵头人:学生处 汪粲

配合人:各系部安排一名具体工作对接人员。

职责:负责落实军训期间具体工作。

六、工作任务

2024级学生军训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军事技能训练任务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武部承担。承训单位和学校共同组建军训团,落实学校2024级新生军训工作,具体施训任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军训计划要求完成。

今年新生总数为2405(含30名新疆班新生)人,共编成52个连;其中学林路校区1437人,编为31个连;梅冲湖校区968人,编为21个连。连长由教官担任,连指导员由新生班辅导员(班主任)担任。

七、具体要求

1、参训连队要根据学校军训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好军事技能训练工作。

2、军训教官要严格遵守“十不准”工作规范,坚持科学施训、文明施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打骂现象。

3、辅导员(班主任)在军训期间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军训工作中去,配合军训教官做好参训学生的出勤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军训现场,及时掌握学生的身心状况、思想动态及训练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

4、各系部要切实履行职责,重点抓好参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军训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军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活跃军训生活。

5、全体参训新生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服从管理,接受考验,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其他各年级学生要服从军训需要,尊重军训教官,支持军训工作,形成良好的军训氛围和国防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