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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和住院二次报销的通知(五)

发布时间:2024-09-23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2024年度在校参保大学生。

二、符合报销条件的普通门诊和住院二次报销的大学生,请按附件要求提前准备好材

三、参保大学生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报销报销材料到现场报销。

四、参保的2024年毕业生如需报销可以电话咨询陈经理13966746009。

五、参保大学生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015之间

、报销前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具体见附件

七、报销时间地点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林路校区:

报销地点:学生宿舍7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103室

报销时间:10月16日(周三)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 。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梅冲湖校区:

报销地点:学生服务中心西边一楼“一站式”学生社区大厅105室

报销时间:10月17日(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 。

请各校区参保大学生在相应校区指点地点按以上时间前往报销。


合肥幼专学生处

2024.9.23



附件:普通门诊和住院二次所需材料

(一)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普通门诊就医医院为医保结算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参保前就患有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公司报销范畴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门诊病历(病历日期要跟发票的日期一致);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机打电子发票亦可),不是收费小票

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机打或手写,需盖章)。


(二)住院二次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住院二次报销指已经在医院医保结算过的住院

发票、费用清单、病案(在医院的病案室调取并加盖病案室公章)、医保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其中,异地住院的材料因首次报销时原件已提交医保中心,所以发票复印件(要盖医保中心的章)、费用清单可以提供复印件。

备注:未满18岁报销除了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

1.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学生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出生证明就要提供家长和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