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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1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在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参加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应保尽保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23号修订)《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合医保发〔20241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方式

根据国家要求,我校学生含本科班、因病等休学学生原则上均在合肥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特殊情况:如学生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可以自行在户籍地参保,无需学校代缴必须向系部提供学生本人2025年度户籍地的有效参保凭证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在合肥参保大学生大学生实际缴纳350/人,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2025年度国家规定的最低筹资标准(400/人,合肥市财政资助50/人,实际在肥参保缴纳350/)。

三、信息报送

信息分类标记后报送。系部应于99日前924日前分别老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新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电子邮件:190718334@qq.com

统计表填写说明:附件1和附件2所有学生数据来源教务处,各系部在此信息表的参保类型中选择出在校代收代缴大学生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大学生。

学生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参保信息,将在校代收代缴名单报送至合肥市医保局以及录入税务系统

)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大学生2025年度户籍地的有效参保凭证信息报送。各系部要严格把关,审核并留存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大学生提供的2025年度户籍地的有效参保凭证原件的电子版(文件名:班级+姓名+身份证号码)汇总后报送至学生处,电子邮件:190718334@qq.com供上级部门审查。

学生处会将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大学生的代收医保费用退还学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动员。系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推进落实参保工作,全面掌握参保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增强学生参保意识和积极性,稳定学生参保率。各系部参保率未达到95%(资助参保对象除外),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原则上不再由学校包干使用将会影响学生门诊报销等待遇

(二)强化宣传引导。系部要认真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参保和就医结算流程,讲清合肥市居民医保的待遇类型和大学生倾斜待遇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吸引力。

(三)做好服务保障。系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参保大学生各类待遇咨询、服务工作。

(四)抓好工作落实。在校大学生应保尽保,各系部要宣传到位,做到不漏保一人。学校会对各系部的在校参保率进行公示、通报,系部对各班级的参保率进行公示、通报,纳入辅导员考核之中。

报送数据,及时准确。


附件1:老生参保信息统计表

附件2新生参保信息统计表

附件3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政策

附件4:合肥市大学生参加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保指南

合肥幼专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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