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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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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公平和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精神,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现就我校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一、困难生认定

困难生认定工作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9]123号)执行,评定结果将作为评比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工作的基础。

系部(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生总数30%(含中央下发的困难生)。困难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需要将认定结果录入至学工系统。老生9月18日前完成系统录入、系部审核,新生10月15日前完成系统录入、系部审核。

特别提醒:

1.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务必做到回避原则,不得由困难生参与。

2.评选结果务必在进行公示,班级和系部公示要有截图或图片。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各系部依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发[2019]26号)文件,组织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各班测评完毕后,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一览表》(样表已经公布在学生处的下载中心)以及按照学工系统中的导入模板,将学生的成绩导入至系统。综测成绩做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基础数据,在9月18日前完成系统录入、系部审核。

特别提醒:系部5%的评分权,要以系部为单位设置,不可由班级自行安排。

三、收集大专阶段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

贷款学生持银行贷款受理证明,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合肥幼专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学生将回执验证码(6位数字)填写在登记表内,交电子版即可,无需交纸质材料。《合肥幼专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登记表》老生在9月6日之前,新生在9月26日之前交至学生处。

如未及时提交贷款受理回执验证码,造成无法录入回执而影响正常贷款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校奖学金评定工作

各系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24]47号)进行学校奖学金的评定。

学校奖学金班级汇总表以及各系奖学金汇总表样表已经公布在学生处的下载中心。各系部请于10月20日之前在学工系统中完成录入。

特别提醒:今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有较大调整,务必按照最近文件执行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大专阶段学生)

具体办法见《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将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

六、中职阶段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市级免学费、中职国家奖学金(五年制前三年)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市级免学费、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的申报与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我校评优评奖等工作的基础,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系部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杜绝差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系部要组织班级召开资助主题班会,宣传资助政策,让每个学生知晓政策并将感恩教育落实到位。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公示制度。

3.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各系部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管理,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准确报送各类数据,避免数据出现差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