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幼专学生处!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相关医保报销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专场)

发布时间:2024-06-13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各位2024届参保毕业生: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2024年度上半年参保大学生门诊和住院二次医疗费报销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4年度在校参保的大学生,如有符合报销条件的普通门诊、住院二次报销和异地住院报销,请按要求提前准备好材料。

二、参保大学生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报销材料到现场报销。

三、参保大学生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20日。

四、下半年(2024年6月21日—12月31日)毕业生如果需要参加职工医保而终止大学生医保,从终止日开始将不能继续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反之,可以继续享受。

报销时间:

6月21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7:00

报销地点

学生宿舍7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103室

为避免人员高峰拥堵,请同学们错峰报销。

学生医保电话:0551-62520149



合肥幼专学生处

2024.6.13


材料说明

1.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普通门诊就医医院为医保结算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参保前就患有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公司报销范畴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门诊病历(病历日期要跟发票的日期一致)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机打电子发票亦可)

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机打或手写,需盖章)


2.住院二次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住院二次报销指已经在医院医保结算过的住院)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住院发票

4.费用清单

5.病案(在医院的病案室调取并加盖病案室公章)

6.医保结算单

提示:异地住院的材料因首次报销时原件已提交医保中心,发票复印件(需盖医保中心的章)、费用清单可以提供复印件。

特别说明

未满18周岁的学生需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

1.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2.学生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出生证明,需提供家长和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


3.异地住院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无法在异地医院直接结算自费住院的大学生报销流程)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提前查好该卡的开户行)

3.住院医疗费发票

4.费用明细清单

5.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6.单价超过1000元的材料费需提供产地条形码(加盖医院公章)。

按市医保中心要求,上述材料上交后概不退还与外借复印,如有其他用途,自行提前复印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