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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参保大学生门诊和住院二次报销的通知(四)

发布时间:2024-05-28    作者:    浏览量:

各系部、各位参保同学:

为做好2024年度上半年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在校参保的大学生符合报销条件的普通门诊和住院二次报销,请按附件要求提前准备好材

二、参保大学生医疗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报销报销材料到现场报销。

三、参保大学生本次所报医疗费发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610日。

、报销前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材料。

、请各系部转发通知,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六、报销时间地点

地点学生宿舍7号楼“一站式”学生社区一楼103室

时间:

6月11日(周二)

6月12日(周三)

6月13日(周四)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7:00

为避免人员高峰拥堵,请同学们错峰前往报销。


合肥幼专学生处

2024.5.28



附件:普通门诊和住院二次所需材料

(一)普通门诊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普通门诊就医医院为医保结算的定点医院或校医院,参保前就患有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公司报销范畴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3.门诊病历(病历日期要跟发票的日期一致);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机打电子发票亦可);

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机打或手写,需盖章)。


(二)住院二次报销需提供如下材料

住院二次报销指已经在医院医保结算过的住院

发票、费用清单、病案(在医院的病案室调取并加盖病案室公章)、医保结算单、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其中,异地住院的材料因首次报销时原件已提交医保中心,所以发票复印件(要盖医保中心的章)、费用清单可以提供复印件。

备注:未满18岁报销除了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

1.监护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学生的出生证明。如没有出生证明就要提供家长和学生的户口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