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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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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7    作者:    浏览量:

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社管系、公共教学部、智科系: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现就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知到位

各毕业班辅导员按学生处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名单做好通知工作,通知学生本人对照自己所贷生源地贷款的类型、按照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毕业确认工作,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影响毕业证的领取。

二、具体要求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毕业确认的办理

(1)办理流程

各高校资助部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为其办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见附件1)

第二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本人网上申请确认,网上申请流程附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操作说明和附件3: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常见问题)

步,学校资助部门在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特殊情况处理:

①如借款学生合同状态显示“正常”以外的其他状态,如显示“已结清”、“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分行经办人谢绝”,无需进行毕业确认。

②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此种情况,辅导员要将名单报于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填写《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特殊学生名单》。

2.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按规定时间将应还资金存入借款合同上指定还款账户,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毕业班辅导员按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学生列表(附件4)通知学生办理毕业确认。

还款指南见附件5(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详细毕业确认操作流程见附件6(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三、有关要求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6月20日之前完成,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定期通报各高校的毕业确认进度。

毕业确认以及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是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常见问题》(附件3;向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5

附件: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3.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常见问题

4.安徽省农村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列表

5.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6.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操作流程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