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接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遴选和宣传我校学生励志成才示范榜样和资助育人优秀典型,充分展示资助育人工作成效,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二、遴选对象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校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特别优秀;
6.通过接受资助顺利完成学业,走进理想学校,求学圆梦;
7.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如: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名次的大国工匠;省级以上杰出青年;经济社会发展杰出贡献人物;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
三、活动内容形式
各系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报送本系部的优秀典型。重点推荐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求学圆梦,顺利走进理想学校的优秀在校学生典型和通过接受资助求学圆梦、成长成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毕业生典型。学前系推荐3名、智科系推荐1名,其他系部各推荐2名。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校级遴选,最终评选出2名典型学生案例,上报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推选的优秀典型再进行省级遴选,最终评选出“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50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系部要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加强与优秀毕业生所在单位的联系,积极组织申报。
(二)严格标准。各系部要对照遴选条件,充分挖掘典型材料,对遴选推荐人选进行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做到语言平实简练,主题突出,内容真实,材料推荐报送具体要求及推荐表见附件1-3。
(三)规范程序。学校将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总结提升。各系部要做好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工作总结,发掘亮点,改进不足,促进此项活动质量的持续提升。各系部于9月1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学生处。
附件1:“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材料推荐报送要求.doc
附件2:“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表.doc
附件3:“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典型推荐汇总表.doc
学生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