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合肥幼专大学生医保报销通知
各系(部):
请各系(部)将以下两个通知转发、告知各系部学生,了解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报销事宜。
通知1:2019年度合肥幼专大学生医保补充医疗报销的通知
一、服务对象及期限:
2019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大学生才能享受“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补充医疗报销”。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限内发生的符合要求的门诊、住院医保结算后的医疗等。
二、理赔申请材料:
申 请 项 目 | 应备文件 |
|
疾病、意外身故 | 4.5.8.9.10.11.13.14 | 2.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
3.事故者身份证明 |
4.门诊病历 |
5.出院小结及病案 |
意外伤残 | 3.4.5.11.12 |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 |
7.病理/血液/影像检查报告/疾病诊断书 |
8.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法医鉴定书 |
9.户口注销证明 |
门诊医疗 | 2.3.4.6.11 | 10.丧葬火化证明 |
11.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
12.残疾鉴定报告 |
住院医疗 (仅针对已经在医保结算后剩余的住院医疗费用) | 2.3.4.5.6.7.15 | 13.申请人身份证明 |
14.申请人与事故者户籍关系证明 |
15.住院医疗医保结算单 |
注:对上述材料,申请时应提供原件附件且需医院盖章 |
另还需提供材料:
满18周岁学生另须: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须是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
未满18周岁学生另须:
提供户主(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户主和小孩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须是工行、农行、建行、中国银行。
三、理赔申请材料收取时间:
每个月15日(遇到节假日顺延到下个工作日)下午14:00—17:00在元培楼1楼学生事务大厅104教室收取2019年度参保大学生的门诊、住院医保结算后的报销材料等。
四、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校医院、合肥市医疗定点或异地医疗定点二级及以上(含县级)医院。
保险公司咨询电话:
13966746009 陈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肥分公经理)
通知2:2019年度合肥幼专大学生医保住院医疗报销的通知
一、服务对象及期限:
2019年度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大学生;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限内发生的住院医疗。
二、三种住院情况报销程序:
(一)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住院
住院前必须向医院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告知自己参加了大学生医保,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窗口按比例自动结算医保范围内的费用。
(二)在校期间:转诊转院
在合肥市医疗定点医院首诊后,自愿转入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学生凭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病历,在学校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自出院结算之日起,2周内,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学校医疗保险中心备案。
材料包含:
A、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医疗费发票(三个材料均需医院盖章)。
B、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C、《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
D、《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
C和D的材料道学生处医保中心领取并填写。
(三)实习、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生病住院
应在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住院治疗,治疗结束返校后,在学校补办备案手续。
自出院结算之日起,2周内,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学校医疗保险中心备案。
材料包含:
A、异地所住医院的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医疗费发票(三个材料均需医院盖章)。
B、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C、《在肥高校在校大学生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备案单》。
D、《大学生零星报销申请表》
C和D的材料道学生处医保中心领取并填写。
学生医保中心咨询电话:
62520149 徐老师 鹤琴楼619办公室
合肥幼专学生处
2019年3月12日
发布于:2019-03-12 14: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