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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解除学生违纪处分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1    作者:    浏览量:

学前教育系、艺术系、公共教学部、社会管理与服务系、大数据专业

根据《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校发[2017]70号)请各系(部)依照办法中的第四章《解除处分》的相关规定,对各系(部)受过处分的学生进行梳理,对于处分考察期满的学生,各系(部)要及时告知学生解除处分的程序,提醒学生按时提交书面申请。各系(部)要对受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的思想、行为等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予以研究,并及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

如受处分学生在考察期内表现不好,不予解除处分,各系(部)要在《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解除处分申请表》系部意见栏中予以说明原因。

     各系(部)汇总学生的《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处分解除申请表》2018版和《系(部)学生违纪解除处分汇总统计表》的纸质盖章材料,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按表格要求于20211215日前统一报送到学生处徐老师处,另请把《系(部)学生违纪解除处分汇总统计表》的电子表发送到邮箱190718334@qq.com

各系(部)安排负责老师到学生处徐敬萍处下载2021年11月10日前本系(部)受处分学生的名单。(由于不公开原则,故处分名单不挂在附件中,我会私发给各系部负责老师)

原则上,每年3月底和9月底两次研究学生解除处分申请。

系(部)学生违纪解除处分汇总统计表(2018版).xls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解除处分申请表(2018版最新).doc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