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系、艺术系、社管系、公共教学部、各教学点:
为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比及实施办法》、《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及实施办法》、《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评选国家奖助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系部、教学点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国家奖学金
1、各系、教学点必须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等额评审。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进入幼专学习以来没有受到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各方面模范带头作用;(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6)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表现突出。上学年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7)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名列前茅。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4、各系、教学点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必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定填写。“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提倡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需理由充分。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各系、教学点必须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进行等额评审。
4、各系统一使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
(四)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必须有分档差别。
2、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各档名额分配的指标进行分配,不得突破指标。
3、各系部、教学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等五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6〕1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9号)、《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卫生厅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的通知》(民优字〔2013〕128号)等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残疾学生及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全部享有助学金;对在校就读的孤儿优先予以资助;对重点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教育厅提供的建档立卡名单已经发到各系,建档立卡老生的国家助学金秋季部分正在发放,新生将在到校后发放。名单里的学生评审时不再参与,不重复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认真履行评审、公示等程序。
1、班级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评议认定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由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学校审核。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经各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二、关于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两类评审材料和系统模板表格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和系统模板表格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二)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3)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7)。
(3)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3、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学生人数等。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备案表》(附件8)。
(3)各类奖(助)学推荐公示情况?告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三)报送注意事项
1、今年,省教育厅将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报送,各系部、教学点需要保证报送的模板数据无误,能够顺利导入系统。
2、评审报告。各系、教学点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系、教学点应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撰写,应反映本系的操作过程,内容要具体详实。
3、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表等Excel表格填写要求:“学生姓名”一列填写时字符与字符之间不应有空格,如学生姓名为张三应输入“张三”,不应输入“张 三”;“公民身份证号码”、 “建行卡号”两列填写时应注意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型;“民族”一列填写简称,如为汉族则填写“汉”;“入学年月”一列填写时应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日期型,类型为“200X年X月”,例如“2011年9月”。
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要求:各系、教学点必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报纸质材料统一要求为文档打印件,纸型大小为A4。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双面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学习成绩”栏应填写申请学生各科具体成绩、专业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等情况;“申请理由”应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立志成才等方面内容。各项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准确、详实。
5、请每个系部指定一名辅导员老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联系人:刘嘉;电话:0551-62520139;电子邮箱:304327000@qq.com。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
附件:
1、2019-2020学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7、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8、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9、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各类奖(助)学金推荐公示情况报告
10、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发布于:2020-09-1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