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好的开展、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广泛地传播勤工助学文化,积极引导和激励同学们树立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生活态度。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学期勤工助学在岗成员
二、评选条件
1.在岗时间两个月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出色,自立自强;
3.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无挂科现象。
三、评选规则
各岗位由岗位负责老师结合勤工助学学生平时工作情况,推荐一名同学获得“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
学生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