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更好的开展、提高学生的劳动素养,广泛地传播勤工助学文化,积极引导和激励同学们树立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生活态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处第二届“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勤工助学在岗成员
二、评选条件
1、在岗时间两个月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出色,自立自强
3、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无挂科现象
三、奖项设置
获奖学生将获得奖状和奖品;
设置一等奖15% 、二等奖25%、三等奖60%
四、评选规则
共进行两轮评选,具体如下:
1、第一轮评审:根据《“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进行评审,此轮得分占最后总得分的40%
2、第二轮评审:由勤工助学老师及组长成立的考核小组,根据《“勤工助学之星”评分表》进行打分,此轮得分占最后总得分的60%,最后根据总分数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附件1:
“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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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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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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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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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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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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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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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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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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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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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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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
1、自我打分(各项均100分) 考勤情况: 工作质量: 工作总时长: 2、整体评价 |
申请理由 |
内容要求:主题不限、字数不得少于400字,体现自己的竞选优势即可。(例如:工作经历,心得体会,所获奖项等等) |
附件2:
“勤工助学之星”评分表
姓名: 组长: 负责老师:
申请表得分(百分制40%) |
(此项为评委打分) |
百分制(60%) |
考勤情况 |
工作质量 |
工作总时长 |
考核总得分 (三项平均分) |
自评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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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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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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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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