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74 号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所有班级、学生宿舍均可参与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选。(非在校生所在班级、宿舍除外)
第三条 文明班级条件:
1.全班同学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不断增强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不断激发向善向上的美好愿望;
2.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班级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形成了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互帮互学的良好风气;
3.班级工作开展得好。能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召开班会,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活动资料齐全;
4.班级学习风气浓,课堂出勤率高,全班无考试违纪现象,班级平均学习成绩位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5.班级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参与劳动,班级内务及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6.具有节约意识、安全意识,班级注意节水、节电以及用电安全等;
7.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8.班级至少有一个文明宿舍;
9.班级同学本学年无一人受到纪律处分。
第四条 文明宿舍条件:
1.舍风正。宿舍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按时作息;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无违纪行为;
2.学风浓。宿舍内有良好的学习风气,宿舍成员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
3.劳动意识强。宿舍成员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参与劳动,宿舍内务和卫生在系部宿舍卫生检查和评比中,达到优秀水平;
4.安全意识强。对本宿舍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汇报并积极防范。宿舍内无偷盗现象,无留宿外人;
5.节约意识强。宿舍注意“节粮、节水、节电”等日常节俭行为习惯的养成;
6.文化建设美。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创建活动,宿舍文化健康、高雅。
第五条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分别为各系部班级总数的15%、寝室总数的10%。
第六条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月对系部所有班级、宿舍进行评比;
2.各系部按照评选条件按月对班级、宿舍进行评比、筛选、审核、公示,并将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月评结果以申报表的形式于下个月5号前系部统一报送学生处;
3.每年6月份,各系部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对月评结果进行综合评比、筛选、审核、公示;
各系部将申报材料(包括:系部评比通知、活动开展报道以及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初评结果的申报汇总表)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
4.学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确定名单,公示并发文表彰。
第八条 对荣获“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称号的集体,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